关于独立专家科学小组的实施条例(《人工智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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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 (英文):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5/454 of 7 March 2025 laying down the rule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Regulation (EU) 2024/1689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s regard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cientific panel of independent experts in the field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5/454
摘要
设立人工智能领域独立专家科学小组,以支持欧盟条例2024/1689的执行。该条例规定了遴选、组成、任期、主席、秘书处、报酬、独立性、透明度和保密方面的规则。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机构请求支持的程序、小组请求人工智能办公室协助的程序,以及就通用人工智能模型发出和处理有资质警报的程序。
适用对象
适用于根据《人工智能法》设立的独立专家科学小组及其成员、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办公室、欧洲人工智能委员会,以及请求小组提供支持的各国市场监督机构。
要点
- 小组由不超过60名专家组成,经公开征集意向后任命,任期2年,可续任。
- 专家须独立于人工智能系统和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提供者,提交利益声明和承诺声明,并遵守保密义务。
- 市场监督机构可请求小组提供支持;人工智能办公室须在收到完整请求后2周内处理该请求。
- 向人工智能办公室发出有资质警报,须经小组成员至少简单多数作出决定。
- 为向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者获取信息而请求协助,须经至少三分之一的小组成员授权。
关键日期
- 签署/公布
- 刊登于官方公报
- 官方原文/状态页
- eur-lex.europa.eu/eli/reg_impl/2025/454/oj/eng
来源多为原文语言,链接打开的是原文。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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