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人工智能法》对人工智能系统的透明度义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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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欧盟委员会称,针对人工智能系统的新透明度规则将于2026年8月2日生效。提供者和部署者必须对某些由人工智能生成或经过篡改的内容作出清晰标注,包括深度伪造、情绪识别和生物特征分类工具,以及未经审核的涉及公共利益事项的文本,并附加机器可读的标记。用户在与聊天机器人、人工智能代理或虚拟形象等人工智能系统互动时,必须被告知这一点。欧盟委员会已发布指引,包括关于通过行为准则证明合规的指引。各国市场监督机构、欧盟人工智能办公室和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员负责执行这些规则,对企业的罚款最高可达1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的3%,对欧盟机构的罚款最高可达75万欧元。
为什么重要
欧盟境内某些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和部署者现在面临标注和披露义务,并有罚款作为保障。欧盟委员会的指引和行为准则旨在帮助其证明合规,同时对中小企业和小型中等市值企业适用比例原则。
- 涉及主体
- 欧盟委员会; 欧盟人工智能办公室; 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员
- 一手来源
- commission.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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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题
- 透明度与标识 · 深度伪造与合成内容 · AI 综合治理